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县(区)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验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开展节水型县(区)建设与评价的相关单位。
Title:Evaluation Criteria for Water-Saving Counties (Districts) in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64/T 1531-2017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为推动区域节水工作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对节水型县(区)的创建和评价提供了具体的指导,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节水型县(区)的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县级行政单位需具备完善的节水管理制度,并且要有专门的节水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事务。此外,还强调了节水宣传的重要性,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节水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其次,在用水效率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指标。例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应低于一定值,公共建筑和服务业单位也需达到相应的节水标准。对于农业灌溉,则规定了灌溉水利用系数等量化指标,以确保水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再者,关于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标准要求县级区域内必须建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鼓励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提高出水质量。同时提倡将经过处理后的中水用于绿化、道路清扫等领域,实现水资源循环使用。
另外,针对工业生产环节中的节水措施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并且要求重点用水行业如火电、化工等行业建立完备的水量计量体系,定期监测用水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最后,在保障机制上,标准特别提到要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严格执法监督,确保各项节水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综上所述,《DB64/T 1531-2017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从多个维度全面规范了节水型县(区)建设的具体内容,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