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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定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各城市开展节水型城市的创建、评价与管理工作。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Water-Saving C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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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1530-2017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标准,用于指导和评估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工作。以下将从几个关键部分对这一标准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用水效率方面,该标准明确要求城市综合用水定额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0%。这表明在城市规划与管理中需严格控制各类用水指标,确保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较高水平。例如对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使用,必须采用循环利用技术以减少新鲜水源消耗;同时提倡居民生活用水器具更换为节水型产品,如节水龙头、淋浴器等。
其次关于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环节,标准提出城市污水处理率需达到90%以上,并且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这意味着除了传统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外,还需大力发展分散式处理装置,特别是在缺水地区建立完善的再生水管网系统,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洗及工业冷却等领域。此外还强调了污泥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性,避免二次污染问题的发生。
再者在节水意识培养和社会参与度上也有明确规定。标准指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应当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并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公众认知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水项目投资建设,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建立了动态调整体系。每年度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修订完善各项具体数值目标,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实施独立审核认证,保证结果客观公正。这样既能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也能持续激励各参与主体保持积极性。
综上所述,《DB64/T 1530-2017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涵盖了从技术手段到制度保障等多个维度内容,旨在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