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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分发、存档及追溯等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导企业或机构规范检验报告的管理流程。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t Quality Inspection Repor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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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697-2017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和归档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以下从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解读。
标准第5.3条规定了检验报告的格式要求。报告应包括标题、编号、样品信息、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及结果等内容。特别强调检验依据要明确列出所执行的标准或技术文件,确保报告具有法律效力。报告还必须有检验人员、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并加盖检验单位公章。
第6.2条明确了检验报告的审核流程。报告在出具前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数据准确无误,结论科学合理。审核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检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第7.1条提出了检验报告的发放管理要求。报告应按规定的对象和范围发放,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放时要做好登记,记录接收单位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同时,报告原件应由检验机构存档备查。
第8.3条强调了检验报告的归档管理。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应按年度统一编号,分类整理后存入档案室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6年,涉及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应长期保存。
以上条文体现了该标准对检验报告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有助于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