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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党政绩效管理中指标设定的原则、流程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在绩效管理中的指标设定工作。
Title:Party and Governmen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 Part 2: Indicator Sett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04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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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党政绩效管理 第2部分:指标设定》(DB65/T 4015.2-2017)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为党政机关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并进行深入解析。
首先,标准中明确指出绩效指标的设定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制定绩效指标时,需要基于实际工作情况,确保指标能够准确反映工作成果,并且具有明确的衡量标准。例如,在设定经济类指标时,不仅要考虑财政收支平衡,还要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避免过高或过低的目标设定。
其次,标准强调了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包括基础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在内的多层次指标框架。其中,基础性指标用于评估日常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约束性指标则侧重于对法律法规遵守程度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考核;发展性指标旨在推动长远目标实现,鼓励创新与发展。通过这样的分类设置,可以全面覆盖各项职能任务,促进整体效能提升。
再者,关于数据采集与分析方法也有明确规定。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数据,对于能够量化的指标尽可能使用具体数值表示,而对于难以量化的则需提供详尽的文字描述。同时提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利用大数据平台整合多源信息资源,增强决策支持能力。
此外,还特别提到要注重公众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调查。这表明除了内部评价外,还需关注外部反馈意见,以此来检验服务质量和政策效果。为此,建议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或者座谈会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不断优化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最后,在持续改进机制方面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即建立定期回顾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自我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每年度末应当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上级领导审阅批准。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有助于保持系统的活力,促使整个机构始终处于良性运转状态之中。
综上所述,《党政绩效管理 第2部分:指标设定》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南,更重要的是它强调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服务意识,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级政府能够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