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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结果运用和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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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484-2017 机关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机关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的标准化文件。该标准对机关绩效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这表明标准不仅适用于政府机关,还涵盖了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对“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例如,“绩效管理”被定义为通过设定目标、实施监控、评估结果等环节,提升组织效率和效果的过程;而“监督检查”则是指为了确保绩效管理活动符合既定要求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和监督行为。这些定义为后续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再者,标准在“监督检查内容”中规定了包括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计划执行情况、资源使用效率以及成果达成度等多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这意味着监督检查不仅要关注最终成果,还要深入到过程管理之中,以全面掌握绩效管理的实际状况。
另外,标准特别强调了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如现场核查、资料审查、问卷调查等,并且提出了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频率要求。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绩效管理的有效性。
最后,标准还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结果应用机制,要求将检查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并提出建立反馈机制,促进持续改进。这一规定确保了监督检查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化的流程,而是真正推动组织进步的有效手段。
综上所述,《DB45/T 1484-2017 机关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从多个层面规范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于提高公共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