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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的原则、方法、要求及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的布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Grid Monitoring Si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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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2545-2017《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是河北省发布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对网格化监测点位的布设原则、布设方法、布设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科学、合理地开展大气污染监测提供了依据。
下面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第4.1条:监测点位布设原则
本条明确了监测点位布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代表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代表性原则强调监测点位应能反映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比性原则要求不同时间和地点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完整性原则确保监测网络能够全面覆盖目标区域;前瞻性原则则考虑到未来城市规划和发展对监测点布局的影响。
第5.1条:监测点分类
标准将监测点分为背景点、对照点、污染监控点和对照点四种类型。背景点用于评价区域整体空气质量状况;对照点用来评估人类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污染监控点直接反映特定污染源或污染区域内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对照点则是为了验证其他类型点位数据准确性而设置。
第6.1条:点位数量与间距
此条款规定了根据监测目的确定合理的监测点数量,并给出了基于人口密度、面积等因素计算所需最少监测站点数目的公式。同时指出相邻两个监测站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一定范围,具体数值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7.2条:高度要求
对于固定式监测设备安装高度也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地面以上至少3米且不超过20米之间选择合适位置安装传感器装置,这样既能保证测量结果准确又能避免人为干扰因素影响。
第8.1条:资料收集与分析
在实际操作前需要充分搜集相关历史气象条件、地形地貌特征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信息,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确保最终选定的位置符合所有必要条件并达到预期效果。
这些条款构成了整个标准的核心内容,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从而实现有效管理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