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本文件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与编号管理。
Title:Rules for Naming and Numbering of Beijing-Tianjin-Hebei Cross-Provincial Provincial Highways
中国标准分类号:P 4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3/T 3003-2016《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是指导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命名与编号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首先,在命名规则部分,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名称应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例如,“京秦高速”表示从北京到秦皇岛的高速公路。这一规则确保了名称简洁明了且具有明确的方向性,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
其次,关于编号规则,标准采用了一种层次化的编号体系。主干线路以“G”打头,如G95首都环线高速;联络线则以“S”开头,并在其后附加三位数字,比如S30京津塘高速。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区分不同功能类型的高速公路,为路网管理和规划提供了便利。
再者,对于跨省界的高速公路,标准特别强调了协调一致的原则。要求相邻省份间保持编号连续性和命名一致性,避免出现歧义或混乱情况。这不仅有利于区域间的交通联系,也提高了整体路网运行效率。
此外,标准还对特殊路段进行了规范处理。当某段高速公路跨越多个行政区域时,需按照实际经过的行政区划顺序依次标注;若存在断链现象,则应在断开处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在相关文件中标注清楚。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充分考虑到了未来发展的需求,在保证现有系统稳定性的基础上预留了一定扩展空间,以便于后续新增线路能够顺利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之中。
综上所述,《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通过对命名与编号两大核心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为构建高效便捷、科学合理的高速公路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