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中参建合同的基本要求、合同内容、签订程序、履行与变更以及争议解决方式。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参建合同管理及相关活动。
Title:Hubei Provincial Land Consolidation Participat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湖北省土地整治参建合同标准》(DB42/T 1275-2017)是湖北省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中各参建单位行为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这一标准的出台,旨在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条:适用范围与定义
该条款明确了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工程的施工合同订立活动,并对相关术语进行了界定。例如,“土地整治”是指通过工程措施改善土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行为;“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这部分内容为后续条款提供了基础框架,强调了标准的地域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合同文件构成
此条款规定了合同文件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组成文件构成。其中特别指出,在合同文件中,如果出现含义或内容不一致时,应以特定顺序为准。这一规定有助于避免因理解差异导致的争议,保障合同执行的一致性。
第十四条:工期管理
关于工期管理,本条款要求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执行。同时,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工期。此外,还强调了进度报告制度,即承包人需定期向发包人报送工程进展情况。这不仅有利于监控项目进展,也为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调整空间。
第二十二条:质量控制
在工程质量方面,该条款提出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另外,还提到隐蔽工程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或继续下一工序,体现了对隐蔽工程质量的高度关注。
第三十八条:违约责任
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而言,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因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则需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还设定了最高赔偿限额,避免因单一事件引发过重的经济负担。
结语
综上所述,《湖北省土地整治参建合同标准》(DB42/T 1275-2017)是一部较为全面且具有操作性的行业规范。它从合同结构到具体实施细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湖北省土地整治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从事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人员来说,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这一标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