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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内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的通用要求,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实施程序、审查与决定、监督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 DB35T 1630-2016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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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5T 1630-2016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是福建省地方标准,对政府工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该标准的第4.1条中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要求。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必须明确列出所有可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向社会公开。这一条文旨在确保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避免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接着看第5.1条关于申请与受理的规定。该条款强调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同时要求行政机关当场或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这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拖延。
再来看第7.1条有关审查程序的内容。此部分指出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可以采取核查、检验、检测等方式。此外还明确了审查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十日。此举有利于保障审批质量,维护公共利益。
最后谈谈第9.1条关于决定与送达的规定。根据此条款,行政机关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许可的情况还需颁发相应证件或证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确认。
综上所述,《DB35T 1630-2016》通过上述几个关键环节的规范,从制度层面推动了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