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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职责与权限、资料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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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 382-2017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该规程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规程中明确指出,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并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监理规划应当包括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及目标等内容。这表明监理单位需要从全局出发,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理方案,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方面,规程强调监理人员要按照设计文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在关键工序或隐蔽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执行旁站制度,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质量要求。这一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现场管理,保障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再者,对于工程变更管理,规程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当发生工程变更时,施工单位需提交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任何变更均不得违反强制性标准,并且要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此条规定有助于防止随意更改设计造成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
此外,安全文明施工也是本规程关注的重点之一。根据规程要求,监理机构应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在高风险作业环节上,更需要加强监控力度,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到位。
最后,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还需参与单位工程验收以及整个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在此过程中,监理方要认真审查竣工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核实各单项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最终给出客观公正的意见报告。这样做不仅能够帮助建设单位做出正确的决策,也为今后维护保养奠定了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 382-2017从多个角度规范了监理行为,提高了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无论是前期准备还是实施过程直至后期收尾,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指导原则可循,这对于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