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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乡(镇)级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Capacity at Township Level
中国标准分类号:P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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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1579-2017乡(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规范》是青海省针对乡镇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乡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科普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明确了乡镇政府应成立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这一体系的建立确保了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的组织保障。
在监测预警方面,标准强调要建设或利用现有的气象观测站点,实现对本地区常见气象灾害的有效监测。同时要求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受影响区域的每一位居民。
应急响应部分提出,乡镇政府应当制定详细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等级灾害下的具体应对措施。还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这些措施有助于在灾害发生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行动。
科普宣传章节指出,乡镇需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气象防灾知识,增强群众自救互救技能。例如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还可以组织专题讲座和实地演练活动。
最后,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制度,妥善保存各类气象灾害信息及相关处置情况,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总之,《DB63T 1579-2017》为提升青海地区乡镇级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提供了全面指导,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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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