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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过程中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活动及其污染控制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Solid Wastes from Oil and Gas Field Drill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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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997-2017《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处理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岩屑、泥浆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活动。
### 基本原则
标准强调了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将钻井固体废物转化为可再利用资源。这不仅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还能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 综合利用条件
对于拟作为建筑材料或土壤改良剂使用的钻井固体废物,必须满足特定的技术指标。例如,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并且需要通过毒性浸出试验来验证其安全性。
### 处置要求
当无法实现有效利用时,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妥善处置。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门的填埋场、采取防渗漏措施以及定期监测周边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
### 环境监测
所有涉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的企业都需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内容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应急预案
鉴于钻井固体废物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泄漏等情况,能够迅速启动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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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