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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反恐怖防范要求及安全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内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用于指导其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降低安全风险。
Title:Requirements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of Civil Explosi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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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197-2017《民用爆炸物品反恐怖防范要求》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提升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反恐防范水平。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总则部分,该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它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及爆破作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强调了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动态监控的原则,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其次,在组织机构与职责方面,要求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例如,企业负责人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则要具体执行各项防范措施。
再者,关于人员管理,标准规定了严格的背景审查制度。所有接触民用爆炸物品的员工都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审,确保没有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倾向。此外,还要求定期开展反恐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设施设备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如储存库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覆盖所有进出通道,并且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运输车辆需配备GPS定位装置,并保持实时在线状态等。
最后,在应急响应机制上,强调了预案编制的重要性。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流程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同时,还要求定期组织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综上所述,《民用爆炸物品反恐怖防范要求》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技术手段,为保障公共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