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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目标单位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人员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管理防范、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目标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Title:Requirements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 General Ru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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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188-2017《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各类场所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一些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所有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这包括但不限于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基本要求
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并定期开展培训与演练活动。
2. 必须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如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装置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对进入上述场所的所有人员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携带危险品或违禁品进入。
三、具体措施
1. 在重点部位设置物理隔离措施,例如围墙、铁丝网等,同时安装门禁管理系统以控制人员出入。
2. 加强对重点目标区域的安全巡逻力度,特别是在夜间或者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要加强警戒。
3. 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掌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处置。
四、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不定期地对各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拒不改正者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DB15/T 1188-2017《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中部分关键内容的深入解析。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