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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古城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相关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古城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Title: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 - Ancient City Liquor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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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985-2017《地理标志产品 古城酒》是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古城酒的生产与质量要求。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范围部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特定地域内,以当地生产的葡萄为原料,按照传统工艺酿造的古城酒。这表明古城酒的地理标志属性,强调了地域性和原料来源的重要性。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中对“古城酒”进行了定义:由霍城县特定区域内种植的葡萄经发酵、蒸馏等工序制成,酒精度不低于40%vol的烈性酒。这一定义清晰地界定了古城酒的基本属性,包括其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以及最终产品的酒精含量要求。
再者,在技术要求部分,对感官指标做出了具体描述。古城酒应具有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无悬浮物及沉淀,香气浓郁协调,口感醇厚圆润且余味悠长等特点。这些感官指标不仅反映了古城酒的质量特征,也为消费者提供了直观的质量判断依据。
在理化指标方面,标准规定了酒精度、总酸(以乳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等多项指标的具体数值范围。例如,酒精度需控制在40%-68%vol之间,总酸含量应在一定范围内,总酯含量不得低于某一最低值。这些理化指标确保了古城酒在化学成分上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此外,卫生指标符合GB 2757的要求,这意味着古城酒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最后,标准还涉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其中,标志部分特别强调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以保护古城酒的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
综上所述,DB65/T 3985-2017《地理标志产品 古城酒》通过对古城酒的产地、原料、生产工艺、感官特性、理化指标等多个方面的详细规定,全面保障了古城酒的质量特色和市场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