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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执法监察程序、执法监察内容、执法监察文书、信息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Title: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Standardiz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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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1986-2017《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基本规范》是广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该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其核心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和权责一致。
二、执法监察准备
第5.1条规定,执法前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时间和人员分工。这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现场检查程序
第6.2条指出,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的目的、依据和范围。这一规定保障了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四、证据收集与处理
第7.3条规定,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应及时立案处理。此条款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要求执法人员严谨细致地完成每一环节的工作。
五、整改复查
第8.2条要求,对责令改正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复查,确认整改效果。若未按期整改到位,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这有助于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六、档案管理
第9.4条明确了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等文件资料的归档要求,强调要建立完整准确的执法档案。良好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为后续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是责任追溯的重要手段。
以上是对DB44/T 1986-2017部分重要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