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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黄酒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计算、考核及限额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Unit Product of Huangjiu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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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679-2016《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是一项针对浙江省黄酒行业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推动黄酒生产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以稻米为主要原料,采用传统工艺或现代工艺生产的黄酒生产企业。这一范围明确了标准的应用边界,确保了其针对性和操作性。
能耗限额指标
标准中设定了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限额值,包括现役生产线和新建生产线的不同要求。例如,对于现役生产线,每百升黄酒的综合能耗不应超过50千克标准煤;而对于新建生产线,则要求不超过45千克标准煤。这些具体的数值为企业的节能改造提供了明确的目标。
技术要求
在技术层面,标准提出了多项具体的技术措施。如要求企业采用高效蒸煮设备、优化发酵工艺参数、改进冷却系统等。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流程和技术水平,有助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测量与计算方法
为了保证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标准详细规定了能耗测量与计算的方法。这包括对主要能耗设备的计量装置配置要求,以及如何正确记录和统计能耗数据。准确的数据是实施能耗限额管理的基础。
管理与监督
标准还强调了企业在能耗管理方面的责任,要求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可以更好地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综上所述,《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不仅为企业设定了明确的能耗控制目标,还提供了具体的实现路径和技术支持,对于促进黄酒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