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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处理、共享和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共享及管理的相关单位和技术平台建设。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Sha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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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107-2017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存储、交换和共享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信用信息的征集、存储、交换、共享及应用服务等活动。这明确了标准的地域和业务覆盖范围,为相关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信用信息”是指能够反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征集”指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信用信息的行为;“共享”则是指不同主体之间按照规定方式传递信用信息的过程。这些定义有助于统一各方理解,避免因概念模糊而产生分歧。
三、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
标准要求信用信息应按类别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码。具体分类包括基本信息、履约能力信息、遵纪守法信息等六大类。每类信息都有对应的编码规则,如基本信息以A开头,履约能力信息以B开头。这种分类编码体系有利于提高信息管理效率,便于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四、数据采集要求
在数据采集方面,标准强调要遵循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采集前需获得信息主体同意,采集过程中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权,同时要确保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且更新频率符合实际需求。此外,还要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定期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信息安全保障
信息安全是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标准提出了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以及数据安全五个层面。例如,在物理安全上要求机房设置门禁系统并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在网络安全部署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于重要数据采用加密存储等方式。这些措施共同构建起全面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六、接口规范
为了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标准制定了统一的接口规范。该规范涵盖了请求报文格式、响应报文格式以及错误码定义等内容。所有参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单位都必须遵守此规范,从而保证了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协作。
七、监督管理
最后,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评估各参与方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这样既能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又能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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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