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气象观测数据的存储、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农业气象观测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应用。
Title: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Observation Data Storage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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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125-2017《农业气象观测数据存储管理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业气象观测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和共享。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数据采集要求
标准第4.1条规定,农业气象观测站应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频次开展观测工作。这意味着每个站点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定的观测内容和时间间隔执行任务,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例如,气温、湿度、降水等基本要素需每日定时记录,而特殊天气现象则需要实时监测并及时录入系统。
数据质量控制
在第5.3条中强调了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性。观测人员需对原始数据进行初步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完整性、准确性及合理性验证。比如,当某一时段内温度变化异常剧烈时,应核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或是否存在人为错误。同时,还要求建立数据审核机制,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复核数据质量,确保入库信息可靠无误。
数据存储格式
根据第6.2条的规定,所有收集到的数据应当以统一的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并采用标准化的数据结构。这不仅便于后续分析处理,也有利于实现跨区域间的资源共享与交流。具体而言,每条记录都应包含观测日期、地点坐标、要素名称及其对应值等多个字段,且编码规则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数据安全管理
第8章专门论述了数据安全措施。首先提出要采取物理和技术双重手段保护数据库的安全,如设置访问权限、加密传输通道等;其次明确了备份策略,即至少保留两份独立存放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完整副本,以便灾难恢复时使用;最后还提到要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以上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介绍,实际上它涵盖了从数据生成到最终应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升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