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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体育场馆反恐怖防范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防范、物理防范、技术防范、应急管理及培训与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体育场馆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17: Sports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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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 684-2016《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7 部分:体育场馆》是天津市发布的关于体育场馆反恐怖防范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体育场馆的反恐防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则
标准明确指出,体育场馆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这要求体育场馆必须设立专门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反恐工作。
二、人员管理
标准强调要加强员工背景审查,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对于临时聘用的安保人员,需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和岗前培训。此外,还要求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定期开展反恐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设施设备
体育场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如金属探测仪、X光机等,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要设置合理的安检通道,合理规划人流线路,避免出现拥挤现象。标准还规定,在重要赛事期间应增设流动巡逻车和应急处置点。
四、信息报告
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突发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上报,并启动相应预案。体育场馆需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情报信息。对于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进展。
五、演练评估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性的反恐应急演练,涵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状况。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通过反复实践提高全员应对能力。
六、日常巡查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巡视场馆内外环境。重点检查门禁系统、监控录像保存状况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发现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排除,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内容只是DB12 684-2016中的一部分精华所在,全面贯彻执行本标准有助于提升体育场馆的整体反恐水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