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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原则、编制流程、编制内容及表示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时参考使用。
Title:Government Data Resources Catalog - Part 2: Compilation Guidel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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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1125-2016《政府数据资源目录 第2部分:编制工作指南》是贵州省针对政府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的一项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原则、范围、内容及流程进行了规范,为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开放共享提供了技术支撑。
以下是对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数据资源目录定义
标准明确指出,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是以分类编码体系为基础,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形成的,用于描述政府数据资源的一览表。它包括了数据资源的基本信息、来源、更新频率等内容。这一定义强调了目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要求能够全面反映政府各部门的数据资产状况。
### 编制原则
标准提出了“全面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动态性”四项基本原则。其中,“全面性”要求覆盖所有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准确性”强调数据描述的真实可靠;“一致性”是指不同部门间的数据描述应保持一致;而“动态性”则意味着目录需要随着数据变化及时更新。这些原则确保了目录在实际应用中的实用价值。
### 数据分类方法
标准采用层次化分类法对数据资源进行分类。首先按业务领域划分大类,再细分至具体业务子项。例如,将教育领域的数据进一步细分为学籍管理、考试成绩等。这种分类方式便于用户快速定位所需数据,提高了查询效率。
### 数据资源描述要素
标准规定了数据资源描述应包含的主要要素,如名称、编号、描述、提供方、更新周期等。特别是对于“描述”一项,要求简洁明了地说明数据内容及其用途,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以便非专业人士也能理解。此外,还特别提到要注明数据的安全级别,以保障敏感信息的安全。
### 编制流程
标准详细描述了从需求调研到发布实施的全过程。其中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如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中期执行阶段,如采集数据、审核确认;以及后期维护阶段,如定期检查更新情况。整个流程体现了系统化管理和持续改进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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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