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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中公共服务的总体要求、内容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
Tit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rvices in Beautiful Countryside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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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325-2016《美丽乡村公共服务通用要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该标准强调了公共服务设施应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人口分布以及村民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具体来说,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设在交通便利且靠近居民聚集区的位置,以便于村民使用。此外,还规定了不同规模村庄内应配备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类型和数量,比如文化活动室、卫生室等,确保每个村都能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
### 信息服务与网络覆盖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获取能力成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标准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信息公告栏、开通电话咨询热线等传统方式,同时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建议建设数字乡村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农技推广等功能一体化管理。
### 教育培训资源分配
教育是促进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环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为此,标准特别指出要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并注重培养实用型人才。同时,还提倡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帮助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 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健康问题是关系到全体村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为此,《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设置标准化的村级卫生所或诊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村巡诊等活动。另外,也鼓励通过远程医疗手段解决偏远地区就医难的问题。
### 文化娱乐设施建设
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助于提升村民幸福感。因此,《标准》倡导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如修建篮球场、戏台子等户外活动场所;开办图书阅览室、电影放映厅等室内文化空间。此外,还可以结合当地特色民俗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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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