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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环境卫生管理。
Tit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in Beautiful Countrysid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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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322-2016《美丽乡村环境卫生通用要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这为全区范围内的乡村环境卫生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指导依据,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等核心概念,有助于各方准确理解标准内涵。例如,“环境卫生”被定义为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除危害人体健康和影响环境质量的各种因素,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的过程。
三、基本要求
1. 村庄布局合理:村庄内部道路、公共设施等应科学规划,避免因布局不合理导致垃圾收集困难等问题。
2. 垃圾处理设施完备:每个自然村至少要有一个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同时,鼓励采用分类收集方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3. 水体保护:禁止向河流、湖泊等水体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防止污染水源。
四、环境卫生管理
1. 定期清扫保洁:村庄内主要街道每日清扫不少于一次,背街小巷每周清扫不少于三次,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2. 农村厕所改造: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普及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等类型厕所以及户用沼气池。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全区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 病媒生物防制:针对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开展定期消杀活动,降低其密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五、监督与考核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由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乡镇、村屯执行情况定期检查评估。对于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附录部分
包括了一些实用的技术指南如如何正确使用各类环卫设备工具以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方便基层工作人员参考学习。
总之,《美丽乡村环境卫生通用要求》从多个维度全面规范了广西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治理的标准流程和技术方法,对于提升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