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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本文件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与编号设置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Rules for Naming and Numbering of Cross-Provincial Expressways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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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003-2016是关于京津冀地区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高速公路命名的基本原则。根据标准第4.1条,高速公路的名称应当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路线的主要走向和起终点。例如,北京至天津的高速公路命名为“京津高速”,这不仅直观地表达了线路的功能,也方便了公众记忆和使用。
其次,在编号体系上,标准采用了分层次的编号方式。依据第5.1条的规定,京津冀地区的高速公路分为国家级高速公路和省级高速公路两大类。国家级高速公路采用G开头的数字编号,而省级高速公路则以S开头。这种分类有助于区分不同管理级别的道路,便于交通管理和规划。
再者,对于省级高速公路的具体编号规则,标准在第5.2条进行了详细说明。省级高速公路的编号由一位大写字母和两位数字组成,其中字母表示所在省(市)的简称,数字部分按照从北到南、从东到西的原则顺序排列。例如,河北境内的第一条省级高速公路可能被命名为“S1”,以此类推。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标志设置的要求。第7章指出,所有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标识应当醒目且易于识别,确保驾驶员能够在行驶过程中清晰看到。标志的颜色、字体大小以及位置都应符合相关规定,以提高交通安全性和效率。
最后,标准鼓励各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标识系统,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同时建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地图更新等,来辅助实现更高效的路网信息传播。
以上内容是对DB11/T 3003-2016中几个核心部分的深度解析,旨在帮助理解和应用这一重要的区域交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