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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内公众气象预报的发布与传播的基本要求、内容要求、发布方式和传播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从事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Title:Public Meteorological Forecast Issuance and Dissemination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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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是确保气象信息准确、及时传递的重要依据。DB44/T 1799-2016《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适用于广东省内公众气象预报的制作、发布和传播活动。以下将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预报时效的规定。该标准明确指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的时间范围应为未来0至2小时,短期天气预报覆盖未来3至12小时,中期天气预报则涵盖未来13至72小时。这种划分有助于公众根据不同的时间需求获取相应的气象信息,以便做出合理安排。
其次,在预报内容方面,标准要求预报信息应当包括天气现象、气温、风速风向等基本要素,并且需要标明降水概率、相对湿度等附加信息。例如,当预报有雨时,除了说明降雨强度外,还应提供可能影响出行的具体时间段,这样可以提高预报的实际应用价值。
再者,关于预报发布的频率,标准建议在重要天气过程期间增加发布频次,特别是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应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以增强社会应对能力。同时,对于重大活动保障服务,也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预报更新。
此外,传播环节同样受到严格规范。标准强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官方发布的气象预报内容,也不得随意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这不仅维护了预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也为公众提供了可靠的信息来源。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所有参与预报发布与传播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通过定期考核机制确保队伍素质始终保持高水平状态。
总之,《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从多个维度对气象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构建一个高效、有序的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气象预报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