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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室内木质门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木材或人造板为主要材料,经机械加工制成的室内木质门。
Title:Indoor Wooden Door Limit for Harmful Substan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U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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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926-2016《室内木质门有害物质限量》是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室内木质门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保障使用者的健康安全。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作而成的室内木质门,包括实木门、实木复合门和人造木门等。这一范围明确了标准适用的产品类型,确保了所有涉及室内使用的木质门都在监管范围内。
技术要求
1. 甲醛释放量:室内木质门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的规定,即E1级(≤0.124 mg/m³)。这意味着在使用过程中,木质门所释放的甲醛浓度必须控制在较低水平,以减少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2. 重金属含量:对于铅、镉、铬、汞四种重金属元素,其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例如,铅含量不得超过90mg/kg。重金属的存在可能通过皮肤接触或吸入进入人体,长期积累可能导致中毒,因此严格限制这些元素的含量是必要的。
检验方法
标准中规定了具体的检测方法来验证上述技术要求是否达标。例如,甲醛释放量的测定采用气候箱法,这是一种国际通用且较为准确的方法,能够模拟实际使用环境下的释放情况。
标志与包装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以及执行的标准号等内容,并且需要注明“环保产品”字样。此外,还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结论
DB65/T 3926-2016标准从多个角度对室内木质门的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是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对市场上销售的木质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