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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应急供水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计要求、施工与验收及维护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消防应急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Title:Fire Emergency Water Supply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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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消防应急供水设施》DB22/T 2498-2016是一项吉林省的地方标准,于2016年发布并实施。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消防应急供水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了“消防应急供水设施”是指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消防车或其他消防设备提供水源的设施。这一定义强调了设施的功能性和时效性,确保在危机时刻能够迅速响应。
其次,在基本要求中,标准指出消防应急供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要考虑到当地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此外,还要求设施具备足够的容量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最大火灾规模,并且要有可靠的备用系统来保证连续供水。
再者,关于技术要求,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指标。例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30立方米;进水管直径不应小于150毫米;出水管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压力表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等。这些具体数值的规定旨在确保设施的实际操作性能达到最佳状态。
另外,在试验方法上,标准描述了如何对消防应急供水设施进行功能性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水池或水箱是否有渗漏现象;测量水泵扬程、流量是否符合设计参数;验证控制系统能否准确启动和停止设备等功能。
对于检验规则,则强调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的区别。出厂检验是对每台产品都必须完成的基础检查项目,而型式检验则是针对新产品或者改变生产条件后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只有通过所有必要的检验项目才能获得合格证书。
最后,在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标准也给出了明确指导。要求所有相关部件都需清晰地标明型号规格、制造日期等信息;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防止运输过程中损坏;并且妥善存放于干燥通风处避免腐蚀等问题影响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消防应急供水设施》DB22/T 2498-2016不仅涵盖了从设计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而且提供了详尽的技术参数和操作指南,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