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经济基础信息的数据元描述、表示和标识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经济基础信息的采集、处理、交换和共享。
Title:Rural Basic Information Data Elements - Part 5: Economic Foundation Inform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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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908.5-2016 农村基础信息数据元 第5部分:经济基础信息》是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村经济基础信息的数据元描述。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数据元标识符
标准中明确指出,每个数据元都应具有唯一的标识符。例如,“E001”代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一标识符的设定有助于在信息系统中快速定位和管理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数据元名称
数据元名称应当简洁明了且准确反映其内容。比如,“E002 农村集体资产总额”清晰地表明了该数据元所涵盖的内容,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应用。
数据元定义
对于每一个数据元,标准提供了详细的定义说明。“E003 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被定义为反映农村劳动力在一定时期内的就业情况,包括就业人数、未就业人数及其原因等。这样的定义能够帮助使用者全面了解数据背后的意义。
数据类型与表示格式
标准还规定了各类数据元的数据类型及表示格式。如“E004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数据类型为数值型,表示格式为整数或小数点后两位。这不仅保证了数据录入时的一致性,也为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奠定了基础。
数据采集方法
关于如何获取这些数据元的具体方法也有所提及。以“E005 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例,标准建议通过实地调查与统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数据更新频率
为了保持信息的新鲜度,标准对不同数据元的更新频率做出了明确规定。“E006 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要求每季度更新一次;而“E007 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则需要每年更新一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导致决策失误的问题。
综上所述,《DB65/T 3908.5-2016》通过对农村经济基础信息的数据元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统一了数据表达方式,还提高了数据质量和利用效率,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