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信息资源建设的总体框架、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农村信息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Rural Information Resources Construction - Part 1: Frame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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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907.1-2016农村信息资源建设第1部分:框架》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于2016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农村信息资源建设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原则和参考依据,对于推动农村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中的框架结构清晰地划分了农村信息资源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分类与编码、信息存储与管理、信息发布与服务等环节。这些环节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村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在信息采集方面,标准强调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采集方法,确保信息来源可靠。例如,标准指出“采集的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意味着所有信息采集活动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范,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泄露机密信息。
信息分类与编码是保证信息有序管理和高效利用的关键步骤。标准规定了统一的信息分类体系和编码规则,以便于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具体而言,“信息分类应遵循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的原则”,并且“每类信息应有唯一的编码标识”。
信息存储与管理则涉及数据库的设计与维护。标准建议建立集中式或分布式的信息存储架构,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丢失。此外,“存储的数据应具备可追溯性,能够记录每次修改的历史信息”,这有助于追踪数据变动情况,提高数据透明度。
信息发布与服务是实现信息价值的重要途径。标准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如互联网平台、移动应用程序以及传统媒体等。“服务内容应当贴近实际需求,注重用户体验”,并强调“服务过程需保持及时性和连续性”。
总之,《DB65/T 3907.1-2016》为农村信息资源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技术要求。它不仅促进了农村地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也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