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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中休养人员情绪沟通的基本要求、沟通原则、沟通流程及技巧、培训与考核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各类养老机构对休养人员的情绪沟通服务。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motional Communication of Residents in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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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2470-2015《养老机构休养人员情绪沟通规范》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与休养人员进行有效的情绪沟通。这项标准对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心理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中明确指出,在与休养人员交流时应保持耐心和尊重,避免使用可能引起不适的语言或态度。例如,第5.1条规定:“服务人员在与休养人员交谈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温和的语气,并注意肢体语言的一致性。”这意味着服务人员不仅要关注言语内容,还应注意非语言信号如面部表情和身体姿态,确保它们传递出积极和支持的信息。
另外,第6.2条强调了倾听的重要性:“当休养人员表达情绪时,服务人员应当全神贯注地倾听,不打断对方说话,并通过点头等方式给予回应。”这表明有效的沟通不仅仅是单方面的信息传递,更需要双向互动,让休养人员感受到被理解和重视。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要根据休养人员的不同情况调整沟通策略。比如第7.3条建议:“对于有认知障碍的休养人员,应采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并辅以图片或其他视觉辅助工具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信息。”这一规定体现了个性化服务的理念,要求服务人员能够灵活应对各种特殊需求,提供最适合的服务方案。
通过遵循这些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养老机构可以构建更加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休养人员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