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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中休养人员心理护理的基本要求、内容、方法及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养老机构开展休养人员的心理护理工作。
Title:Psychological Nursing Standards for Pensioners in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3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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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2469-2015《养老机构休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是安徽省地方标准,于2015年发布并实施。该标准旨在指导养老机构开展科学、规范的心理护理工作,提升休养人员的生活质量。以下将选取标准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在前言部分明确了“心理护理”这一核心概念,即通过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帮助休养人员缓解心理压力、改善情绪状态、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心理护理的专业性和目的性,为后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心理评估
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应定期对休养人员进行心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背景信息、生活满意度、情绪状态等。特别指出,初次入住时必须进行全面的心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心理护理计划。此外,评估频率建议至少每半年一次,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心理问题的变化。
护理措施
标准详细规定了多种心理护理措施。例如,鼓励休养人员参与集体活动,如兴趣小组或文化娱乐活动,以增强社交能力和社会支持网络。同时,强调了个体化护理的重要性,要求护理人员关注每位休养人员的独特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支持与帮助。对于有特殊心理需求的休养人员,比如存在抑郁症状者,需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提供更深入的心理干预。
培训与监督
为了确保心理护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培训与监督机制。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心理学相关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定期检查和反馈机制,保证各项心理护理措施得到落实。
总结
DB34/T 2469-2015不仅为养老机构提供了明确的心理护理指南,也为保障休养人员的心理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定期的心理评估、个性化的护理措施以及持续的专业培训,可以显著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使每一位休养人员都能享受到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