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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中关于卫生处理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口岸范围内开展卫生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Title:Construction of Core Competencies in Health Quarantine at Ports - Part 5: Health Treat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5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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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007.5-2016《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第5部分:卫生处理》是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口岸卫生检疫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标准中明确要求卫生处理应遵循“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实施卫生处理时,不仅要确保处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要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环境污染。
关于卫生处理的方法选择,标准指出应根据病媒生物种类、传播疾病风险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在面对鼠疫等严重传染病时,可能需要采用熏蒸法对交通工具或货物进行彻底消毒;而对于一般性病媒昆虫的防控,则可以考虑使用滞留喷洒等方式。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记录保存的重要性。所有卫生处理过程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时间、地点、对象、方法、药剂名称及浓度、操作人员信息等内容。这些记录不仅有助于后续工作的追溯,也是评估处理效果的重要依据。
对于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标准提出了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单位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既定程序开展卫生处理工作。在此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至关重要,以确保整个处置流程高效有序地进行。
总之,《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第5部分:卫生处理》为规范口岸卫生处理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口岸卫生检疫水平,保护公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