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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疆林业生态工程的检查验收原则、内容、方法及合格标准。本文件适用于新疆地区各类林业生态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Xinjiang Forestry Ecologica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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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新疆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规范》(DB65/T 3862-2016)是新疆地区用于指导和规范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技术文件。该标准对确保新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根据该标准中的一些关键条文进行的详细解读:
1. 检查验收的基本原则
标准指出,检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2. 检查验收的内容
标准明确了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抚育情况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其中,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是衡量造林成效的重要指标。成活率是指新造幼林中实际存活树木的数量占总种植数量的比例;保存率则是指经过一定时间后仍保持存活状态的树木数量占最初存活树木数量的比例。
3. 检查验收的方法
对于不同类型的林业生态工程,标准提供了相应的检查验收方法。例如,在检查人工造林时,要求按照一定的抽样比例随机抽取样地进行实地测量;而对于天然更新或封山育林区,则需要结合遥感影像分析与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估。
4. 数据记录与报告编制
所有检查验收过程中获得的数据都必须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最终形成的检查验收报告应当包含项目概况、实施过程描述、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此外,还特别强调了报告中的结论部分必须明确指出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值。
5. 验收结果的应用
根据检查验收的结果,可以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则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若达到预期目标,则可考虑扩大规模或者推广经验做法。
以上是对《新疆林业生态工程检查验收规范》(DB65/T 3862-2016) 中一些核心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