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疆林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及方法和验收结果的判定。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林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检查与验收。
Title: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Xinjiang Forest Fruit Demonstration Base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新疆林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规范》(DB65/T 3863-2016)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新疆地区林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林果示范基地”的概念,即在特定区域内,通过科学规划与管理,实现林果种植、管理及收获全过程标准化的示范性基地。这一定义强调了示范基地不仅要具备一定的规模,还需在技术应用、品种选择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
基本要求
在基本要求部分,标准指出示范基地选址应考虑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气候环境等因素,确保适合目标树种生长。此外,还强调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包括灌溉系统、防护林带等,这些设施不仅关系到果树的成活率,也影响着后期管理效率。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例如,对于苹果树来说,要求栽植密度为每公顷不超过167株;而对于核桃,则建议控制在每公顷111株左右。这样的具体数值设定有助于指导实际操作人员合理安排种植计划,避免因过密或过疏导致资源浪费或产量下降。
检查验收程序
检查验收程序分为初验、复验两个阶段。初验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完成,主要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以及各项基础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而复验则由专业机构负责实施,除了核实初验结果外,还需进一步评估基地内树木的健康状况、生长态势等动态指标。
质量评定
最后,在质量评定环节中,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评分体系。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占30分,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占40分,综合效益表现占30分。只有当总得分达到85分以上时,才能认定为合格项目。这种量化评价方式便于客观衡量各示范基地的实际成效,也为后续改进提供了依据。
综上所述,《新疆林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规范》从多个维度规范了林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对于促进当地特色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上述条文的理解与执行,可以有效提升林果产业的整体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