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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要求、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暖系统节能改造、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热水供应系统节能改造、电气系统节能改造及施工与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nergy-saving Retrofit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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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381-2016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北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标准。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是关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升要求。该规程指出,对于外墙保温改造应优先采用外保温系统,并且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这主要是基于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考虑,确保在提高建筑保温效果的同时不会增加火灾风险。
其次是门窗节能改造的规定。规程强调,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6级,同时建议使用中空玻璃或Low-E玻璃来增强隔热效果。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冬季热量损失和夏季冷气流失,从而降低采暖制冷能耗。
另外,规程还对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推荐采用分户计量与温控装置相结合的方式,这样可以实现按需供热,避免能源浪费。此外,对于热水供应系统也提倡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
最后,在节能改造项目的验收环节,规程特别提到要进行全面的能效测评。只有当实际运行中的能耗指标达到预期目标时,才能视为合格完成改造任务。这样的措施有助于保证改造工程的质量,真正发挥节能减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