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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民爆物品领域反恐怖防范的目标、要求、措施及管理机制。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内涉及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Title: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Part 4: Civil Explosi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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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 614-2016《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民爆物品》是天津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民爆物品行业的反恐防范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总则部分
标准明确指出,民爆物品从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体系,确保民爆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控。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
标准强调了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要求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确保无犯罪记录且政治可靠。同时,定期开展反恐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设施设备
关于库房建设,标准规定民爆物品仓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监控系统、报警装置以及消防设施。仓库周边需设置隔离带或围墙,并安装周界报警系统。此外,运输车辆也需安装GPS定位系统,以便实时追踪。
四、信息管理
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标准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库记录、流向跟踪、交易凭证等都要做到准确完整。同时,禁止使用非加密通信工具讨论与民爆物品有关的内容。
五、应急预案
各单位应当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内容应涵盖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报告流程、现场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等方面。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六、监督检查
最后,标准还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民爆物品从业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以上就是对DB12 614-2016中部分内容的深度解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