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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在辐射安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辐射防护、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核技术利用活动的单位。
Title: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Radi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Nuclear Technology Utilization Units in Tianjin
中国标准分类号:Z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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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966-2016《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针对核技术利用领域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 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条明确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例如,单位负责人需对辐射安全负全面责任,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这一规定确保了在发生突发情况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
4.2 制度建设
强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辐射工作许可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特别提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查,以评估现有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调整优化。通过这样的制度保障,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1 辐射源管理
此部分内容重点在于如何妥善保管放射性物质。要求所有辐射源都必须存放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内,并且定期检查其密封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高活度或者特殊性质的放射性材料还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比如设置双人双锁以及24小时监控系统等。
5.3 应急预案与演练
明确规定了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及频率。每个核技术利用单位都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来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此外,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改进和完善预案内容。
以上只是对标准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简要概述与分析,实际上整个标准涵盖了从基础建设到具体操作层面的方方面面。希望相关从业者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促进核技术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