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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吐鲁番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相关规定批准保护的吐鲁番葡萄酒。
Title: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 - Turpan Wine
中国标准分类号:XK 0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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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地理标志产品 吐鲁番葡萄酒》(DB65/T 3780-2015)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吐鲁番地区特色葡萄酒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吐鲁番葡萄酒的地理范围、原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指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产品的独特性和品质。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标准适用于在吐鲁番市行政区域内的葡萄种植及葡萄酒生产加工活动。明确指出吐鲁番葡萄酒是以吐鲁番市行政区划内种植的酿酒葡萄为原料,在吐鲁番市行政区域内采用特定工艺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二、地理环境与原料要求
吐鲁番地处北纬42°至43°之间,属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年均日照时数超过3000小时,昼夜温差大,有利于葡萄糖分积累。规定用于酿造吐鲁番葡萄酒的酿酒葡萄品种应为赤霞珠、蛇龙珠、梅洛、霞多丽、雷司令等国际知名品种,并且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相关标准。
三、生产工艺要求
1. 原料处理:采摘后的葡萄需经过筛选、除梗、破碎等预处理工序。
2. 发酵:采用控温发酵技术,白葡萄汁发酵温度控制在12℃-18℃之间,红葡萄浆发酵温度控制在20℃-30℃之间。
3. 陈酿:红葡萄酒至少陈酿12个月以上,白葡萄酒至少陈酿6个月以上。
4. 稳定处理:根据需要进行冷稳定和热稳定处理。
5. 过滤与灌装:采用无菌过滤设备进行过滤,并在洁净环境下完成灌装。
四、感官质量要求
1. 色泽:红葡萄酒呈现深宝石红色至棕红色;白葡萄酒呈现浅禾杆黄色至金黄色。
2. 香气:具有浓郁而协调的果香、花香及橡木桶带来的香气。
3. 口感:酒体丰满圆润,酸度适中,单宁细腻,余味悠长。
4. 典型性:能够充分体现吐鲁番产区的独特风土特征。
五、理化指标
1. 总酸含量(以酒石酸计):红葡萄酒为5.0g/L-8.0g/L,白葡萄酒为5.5g/L-8.5g/L。
2. 挥发酸含量(以乙酸计):不得超过0.8g/L。
3. 干浸出物含量:红葡萄酒≥17.0g/L,白葡萄酒≥16.0g/L。
4. 酒精度:11.0%-14.0%vol。
5. 总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250mg/L。
六、检验方法与判定规则
1. 感官检验按照GB/T 15038的规定执行。
2. 理化指标检测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测定。
3. 卫生指标符合GB 2758的要求。
4. 判定规则:当所有项目均达到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七、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1. 标志:应在产品标签上标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以及相应的编号。
2. 包装:采用食品级材料制成的容器进行密封包装,防止污染。
3. 运输:避免剧烈震动和阳光直射,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
4. 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地理标志产品 吐鲁番葡萄酒》(DB65/T 3780-2015)不仅规范了吐鲁番葡萄酒的生产流程,还强调了其地域特色的重要性,对于提升吐鲁番葡萄酒的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