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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方法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LED室内照明产品的评价与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Benchmark System of LED Indoor Lighting Produc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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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DB44/T 1644-2015)是广东省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LED室内照明产品的质量水平。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开篇明确了若干专业术语,如“标杆值”、“评价指标体系”等。这些术语为后续条款提供了基础概念支持。例如,“标杆值”是指在特定条件下,通过科学方法确定的产品性能指标参考值,用于衡量产品是否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这一定义确保了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评价指标体系
该部分详细列出了评价LED室内照明产品的各项指标,包括光效、显色指数、色温稳定性、寿命等多个维度。其中,光效作为核心指标之一,其标杆值设定为不低于100lm/W。这意味着被评估的产品至少要具备这样的能效表现才能符合标准要求。此外,显色指数也是一项重要考量因素,一般要求不低于80,以保证照明环境下的色彩还原度。
测试方法与条件
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标准对测试环境、设备及操作流程做出了严格规定。比如,在进行光效测试时,需在标准温度(通常为25°C)和额定电压下进行,并且需要使用经过校准合格的专业仪器来完成测量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外部干扰导致的数据偏差问题。
结果判定规则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通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当某项关键技术参数未达标时,则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而对于整体表现优异但个别项目稍逊于预期的情况,则可能给予降级处理而非完全否定。这种灵活合理的评判机制有利于鼓励企业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应用实例分析
举例说明如何运用上述标准对企业生产的LED筒灯进行实际评估:假设某款筒灯样品测得光效为98lm/W,显色指数为79,经过全面检测后发现色温和寿命均符合要求。由于光效略低于规定的最低限值(100lm/W),因此最终结果为基本合格但不推荐作为标杆产品推荐使用。通过此类案例可以更直观地理解标准的应用价值及其对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指导意义。
总之,《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质量提升方向,同时也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关键条文深入剖析可以看出,它涵盖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全过程控制策略,对于推动我国LED产业迈向更高层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