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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等。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of Contaminated Site Remedia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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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279-2015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 监理机构职责与人员要求
标准第4.1条明确指出,监理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或环境工程监理资质。这意味着监理单位不仅要拥有合法经营身份,还需在环境保护领域具备专业能力。第4.2条强调了人员配置的要求,包括至少一名持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这确保了监理团队能够胜任复杂的环境监理任务。
### 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第5.1条的规定,环境监理涵盖多个关键环节:首先是对修复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实际操作符合设计方案;其次要监控污染物排放,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再次是对修复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保证最终达到预期目标。此外还特别提到应对突发状况制定应急预案,体现了对安全性的高度重视。
### 数据记录与报告制度
第6.1条规定了详尽的数据记录流程,要求所有现场检查、监测结果以及处理措施等信息都必须准确完整地记录下来,并妥善保存至少五年以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后续追溯和审计。同时按照第6.2条的要求,每月需提交一份详细的环境监理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当月的工作概况、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下阶段计划等。
### 安全生产管理
鉴于污染场地可能存在较高风险,标准在第7部分专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条款。其中第7.1条提出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第7.2条进一步细化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等,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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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