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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武汉市商场超市行业取(用)水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商场超市行业的取(用)水管理和节水评估。
Title:Water Quota for Major Industries in Wuhan - Part 7: Shopping Malls and Supermarke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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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武汉市地方标准《DB42/T 349.7-2015 主要行业取(用)水定额 第7部分:商场超市》对商场超市行业的取用水量进行了规范,以下是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取用水定额的基本要求
1. 基本用水定额:根据标准规定,商场超市的基本用水定额为每平方米营业面积每天不超过0.15立方米。这意味着对于一个拥有1000平方米营业面积的商场,其日均用水量不应超过150立方米。
2. 节水器具使用:商场超市应全面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和设备,如感应式水龙头、节水型马桶等,以降低日常用水消耗。
特殊情况下的调整
1. 季节性调整:考虑到夏季空调用水量增加的情况,标准允许在特定月份内适度提高用水定额,但增幅不得超过原定额的20%。
2. 大型促销活动:对于举办大型促销活动期间产生的额外用水需求,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并按照批准后的临时用水方案执行。
节水管理措施
1. 用水计量与监测:商场超市必须安装独立的水表,定期记录并分析用水数据,确保各项用水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2. 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节水知识培训,增强全员节约用水意识,鼓励大家从点滴做起,共同参与节水行动。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商场超市行业的水资源浪费现象,还能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