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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建设项目中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及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Title:Tianjin Construction Land Control Index Part 15: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 Airport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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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598.15-201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第15部分,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的土地使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该标准从规划、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对机场用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机场功能的合理配置。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机场用地的主要构成要素及比例要求。机场用地一般包括飞行区、航站区、货运区、机务维修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用地。其中,飞行区作为机场的核心区域,其用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60%-70%左右,这主要取决于跑道数量及长度等具体参数。而航站区用地则根据旅客吞吐量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比例,通常在10%-15%之间。这种分区设置既保证了机场运行的基本需求,又兼顾了未来发展空间。
其次,在跑道布局方面,标准强调了跑道间距的重要性。对于平行跑道,其最小间距应当依据飞机翼展宽度以及安全净空距离来确定。例如,当翼展小于36米时,跑道中心线之间的最小间距可以是25米;而对于翼展超过52米的情况,则需要至少保持45米以上的间距。此外,还规定了交叉跑道或近距跑道的设计规范,以减少相互干扰并提高航班准点率。
再者,关于航站楼的设计准则也十分详尽。航站楼建筑面积需按照预测年旅客吞吐量计算得出,并预留适当的增长余地。同时指出航站楼平面布置应遵循便捷性原则,尽量缩短旅客步行距离,提升服务效率。另外,考虑到环境保护因素,在选址阶段必须避开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地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扩散。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对于特殊用途机场如通用航空机场而言,其用地控制指标可参照本部分执行但允许适度调整。这是因为通用航空机场往往服务于特定行业或者区域发展需求,其规模和技术要求与大型枢纽机场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不仅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而且有助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民航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