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电力工程项目用地的控制指标,包括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等设施的用地面积和规划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力工程项目用地管理。
Title: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Use Control Index Part 11: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598.11-2015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11部分:电力工程项目》是指导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的重要依据。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力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明确了电力工程项目的概念,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等设施。
二、用地指标要求
1. 发电厂用地指标:根据装机容量不同,规定了相应的用地面积标准。例如,装机容量在100MW以下的发电厂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2. 变电站用地指标:按照电压等级划分,给出了各类变电站的最小用地面积要求。如220kV变电站用地面积不得少于1公顷。
3. 输配电线路走廊宽度:标准规定了不同电压等级线路的最小走廊宽度,确保线路运行安全的同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
1. 鼓励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变电站设计方案,减少地面占地面积。
2. 提倡使用高效率设备和技术,降低单位面积内的能源消耗。
3. 对于大型发电厂项目,提倡采用多能互补模式,整合风能、太阳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
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强调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具体包括:
1. 合理选址,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区。
2. 加强植被恢复工作,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复垦。
3. 控制噪声、废水、废气排放量,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五、监督管理
明确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并建立了定期检查评估机制,以确保各项指标得到有效落实。
综上所述,《DB12/T 598.11-2015》为天津市电力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框架,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