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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用地管理。
Title:Land Use Control Index for Non-profit Postal Facilities Projects in Tianjin - Part 6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Land Use Control Index DB12T 598.6-2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P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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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598.6-2015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6部分: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是专门针对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包括邮政局所、邮件处理中心等。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区域限制,确保了标准在特定范围内的有效执行。
2. 用地规模控制
根据设施的功能和服务需求,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城区邮政局所的用地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而郊区则可适当减少至200平方米。这一要求旨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既满足服务功能的需求,又避免过度占用土地。
3. 建筑密度与容积率
标准提出,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的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0%,容积率宜控制在1.0以下。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持设施的良好通风和采光条件,同时为周边环境提供足够的绿化空间,体现了绿色建筑的理念。
4. 绿地率要求
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这项要求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空气质量,提升设施的整体环境质量。
5. 交通组织与停车设施
标准要求合理规划设施内外部的交通流线,设置必要的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具体而言,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需配建不少于1个机动车停车位,并预留一定比例的充电车位以适应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6. 配套设施建设
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应配备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无障碍通道、母婴室等。此外,还需考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邮政业务高效运行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
这些条文从用地规模、建筑布局到环境设计等多个维度对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促进天津市邮政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