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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用地管理。
Title:Land Use Control Index for Non-profit Postal Facilities Projects in Tianjin - Part 6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Land Use Control Index DB12T 598.6-2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P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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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598.6-2015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6部分: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是专门针对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包括邮政局所、邮件处理中心等。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区域限制,确保了标准在特定范围内的有效执行。
2. **用地规模控制**
根据设施的功能和服务需求,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城区邮政局所的用地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而郊区则可适当减少至200平方米。这一要求旨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既满足服务功能的需求,又避免过度占用土地。
3. **建筑密度与容积率**
标准提出,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的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0%,容积率宜控制在1.0以下。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持设施的良好通风和采光条件,同时为周边环境提供足够的绿化空间,体现了绿色建筑的理念。
4. **绿地率要求**
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这项要求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空气质量,提升设施的整体环境质量。
5. **交通组织与停车设施**
标准要求合理规划设施内外部的交通流线,设置必要的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具体而言,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需配建不少于1个机动车停车位,并预留一定比例的充电车位以适应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
6. **配套设施建设**
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应配备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无障碍通道、母婴室等。此外,还需考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邮政业务高效运行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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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