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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用地的控制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的用地管理。
Title:DB12/T 598.10-2015 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Use Control Index Part 10: Non-profit Social Welfare Facilities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2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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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598.10-2015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是专门针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的用地控制而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的用地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等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
二、用地指标
1. 建筑密度: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的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0%。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项目有足够的绿化空间和活动场地,满足服务对象对环境舒适度的需求。
2. 容积率:容积率应控制在0.6至1.2之间。合理的容积率既能保证设施的功能需求,又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绿地率:绿地率不应低于35%。高绿地率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为服务对象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三、配套设施
1. 医疗设施: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内应设置必要的医疗设施,如医务室或小型医院,以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 文化娱乐设施:应配备文化娱乐设施,如阅览室、活动室等,丰富服务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
3. 餐饮设施:餐饮设施的设计应考虑服务对象的特点,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同时满足营养需求。
四、交通组织
1. 出入口设置: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的主出入口应远离城市主干道,减少交通噪音对服务对象的影响,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引导车辆和行人。
2. 停车场:应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规划停车场,停车位数量应满足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需求,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停车位。
五、特殊要求
1. 消防安全: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消防安全。
2. 无障碍设计:所有建筑物和设施均需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方便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使用。
六、审批与验收
1. 用地审批:项目单位在申请用地时,需提交详细的用地计划书,包括用地面积、用途分区、建筑布局等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12/T 598.10-2015》从用地指标、配套设施、交通组织等多个方面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保障这些设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