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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设施设置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系统架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接口规范及安全性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及验收。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Facilities Setting Part 2: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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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 596.2-2015是天津市地方标准中关于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设施设置的重要规范,其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系统功能要求方面,标准明确指出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应具备自适应控制、协调控制和紧急优先等功能。例如,自适应控制需根据实时交通流量调整信号周期长度,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其次,对于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的技术指标,标准要求其采集的数据准确率不低于95%,并且数据传输延迟不得超过2秒。这意味着设备在采集交通信息时必须保证较高的准确性,并且在传输过程中要快速响应,避免因延迟导致决策失误。
再者,关于通信网络的要求,标准强调了网络的可靠性与安全性。通信网络应采用冗余设计,确保单点故障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应实施加密措施保护数据安全,防止非法访问和数据泄露。
此外,标准对供电保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并在主电源中断后至少持续工作30分钟以上,以便完成必要的应急操作并保存当前状态数据。
最后,维护管理方面,标准建议建立完善的巡检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同时,还应记录详细的运行日志,为后续分析提供依据。
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而细致的技术框架,旨在指导和规范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的建设与运行,从而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