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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用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土壤中铜、铅、锌、铬、镍、锰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土壤中铜、铅、锌、铬、镍、锰含量的测定。
Title:Soil -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Lead, Zinc, Chromium, Nickel, and Manganese - Microwave Digestion-Flame Atomic Absorption Method
中国标准分类号:B1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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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1412-2015是青海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土壤中铜、铅、锌、铬、镍、锰等元素测定的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解读。
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内农田土壤、园地土壤、林地土壤、草地土壤和未利用地土壤中铜、铅、锌、铬、镍、锰含量的测定。在样品采集时需注意代表性,采集的土样应能反映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在试样制备环节,将风干并磨碎后的土壤样品过180目筛,确保粒径小于0.08毫米。称取0.2克样品置于聚四氟乙烯消解罐内,加入硝酸和过氧化氢的混合溶液,在设定好的微波消解程序下进行消解处理。
仪器条件部分,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需配备空气-乙炔燃烧器及相应元素灯。测定波长分别为铜324.7纳米、铅283.3纳米、锌213.9纳米、铬357.9纳米、镍232.0纳米、锰279.5纳米。
标准还给出了精密度要求,重复性限r和再现性限R分别不得超过方法检出限的两倍和三倍。实验室间分析结果的相对偏差应控制在±20%以内。
此外,标准强调每批样品应至少带两个空白试验,并与样品同时进行测定以扣除试剂空白值。当测定值低于方法检出限时,应报告为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