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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的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方法、评定原则及安全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使用的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的定期检验与维护管理。
Title:Regulation for Periodic Inspection of Fixed Steel Atmospheric Pressure Container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J8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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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581-2015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定期检验规范》是一项针对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定期检验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钢制固定式常压容器定期检验工作。明确界定了常压容器的定义,即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且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1MPa的容器。
二、检验周期
明确规定了定期检验的基本周期为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对于盛装介质腐蚀性强、运行工况恶劣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容器,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三、检验内容
全面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耐压试验等项目。特别强调了对焊接接头、接管部位以及应力集中区域的重点检查,要求采用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方法检测焊接质量。
四、安全附件校验
要求对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校验和更换。规定安全阀校验周期不得超过一年,爆破片装置在每次大修时必须重新安装。
五、缺陷处理
明确了不同等级缺陷的处理措施。轻微缺陷可通过打磨修复,严重缺陷需采取补焊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并经过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检验报告编制
要求检验机构出具详实的检验报告,内容涵盖检验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信息。同时强调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审核签字。
七、应急处置预案
鼓励企业根据容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泄漏事故的紧急处理流程、人员疏散方案等内容,确保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够迅速响应。
通过以上要点的深入解析可以看出,《DB12/T 581-2015》不仅提供了具体的检验操作指南,还特别注重从制度层面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有助于提高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中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