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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中清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施工及养护、质量控制与验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内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的建筑工程。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Architectural Exposed Concrete in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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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筑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DB11/T 464-2015)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清水混凝土施工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原材料选择
- 标准要求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并建议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产品以保证质量稳定性。
- 粗骨料应选用连续级配的碎石,且粒径宜控制在5mm~25mm之间,含泥量不得超过0.5%。细骨料则推荐使用中砂,其细度模数应在2.3~3.0范围内,含泥量不超过1.0%。
2. 配合比设计
- 清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需根据工程特点确定,一般情况下水胶比不应大于0.45,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80mm之间。
- 掺合料的选择上,粉煤灰的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30%,矿渣粉掺量不超过50%,硅灰掺量不超过10%。
3. 模板工程
- 模板体系的设计与安装直接影响清水混凝土的质量。模板面板材质应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和刚度,接缝处需严密不漏浆。
- 支撑系统必须稳固可靠,能够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荷载,确保模板位置准确无误。
4. 浇筑与振捣
- 浇筑前应对模板内部进行彻底清理,避免杂物残留影响混凝土表面效果。
- 混凝土分层浇筑时每层厚度不宜超过500mm,振捣棒插入间距不大于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倍,确保振捣均匀密实。
5. 养护措施
- 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覆盖保湿并开始自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在特殊条件下可适当延长。
- 养护期间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状态,防止出现干缩裂缝。
6. 成品保护
- 已硬化成型的清水混凝土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避免碰撞损伤或污染表面。
- 对于暴露在外的部分还需定期清洁维护,以维持长久美观。
以上内容基于DB11/T 464-2015标准中的关键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能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