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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征信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评价指标体系及信用报告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征信服务的机构及相关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mall and Medium-sized Micro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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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617-2015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征信服务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征信服务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概念,即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并且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这一定义为企业征信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服务对象范围。
在“征信数据采集”章节中,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具体而言,征信机构在收集企业信息时,必须获得企业的书面同意,同时确保所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此外,还要求征信机构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数据来源的可追溯性。
标准特别强调了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根据第4.3条,征信机构需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例如,要求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在数据传输过程中使用安全协议,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
第5章“征信报告编制”部分指出,征信报告应当包括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信用记录等内容。其中,信用记录部分应涵盖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贷款偿还情况、合同履约情况以及第三方评价等多维度信息。同时,报告格式应统一规范,便于使用者理解。
标准还提出了征信服务的质量要求。第6.1条规定,征信机构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客观公正,不得因商业利益或其他原因影响信息的真实性。第6.2条进一步要求,当企业对征信结果有异议时,征信机构应在合理期限内核实并反馈结果。
最后,在“服务管理”方面,标准要求征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客户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查询登记制度、投诉处理机制等。同时,还鼓励征信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质量,比如通过大数据分析提高征信效率,运用区块链技术增强数据透明度与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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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